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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科技一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公司需对部分生产环节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发布时间:2025-03-13 22:08:59 发布用户: 15210273549
3月13日,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玛科技”或“公司”)发布关于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称,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3月延期至2027年12月。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为7.88亿元,承诺投入金额为14.93亿元,投入进度为52.8%。
 
 
爱玛科技公告截图
 
公告透露,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由于项目用地为低山区,导致前期的场地平整交付晚于计划时间,项目基础建设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完成;且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标准、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等最新规定,公司需对部分生产环节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及未来投入规划,公司决定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和经营需要作出的谨慎决定和必要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方面,爱玛科技透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38号)的核准,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379.74万元。
 
2024年前三季度,爱玛科技实现收入174.64亿元,归母净利润15.5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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