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武鸣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管理工作,计划面向社会对空缺的专管员岗位安排招聘,工作期限为1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岗位共4名,其中:武鸣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专管员岗位1名,太平镇、甘圩镇、灵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专管员岗位各1名。
二、招聘岗位职责、对象及条件
(一)岗位职责
在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点对点”送工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和乡村公益性岗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帮扶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毕业不满五年的本科及以上武鸣区户籍高校毕业生(不含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30周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有志于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服务基层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一)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按照南宁市相关文件执行
(二)休息休假
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休息休假权。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设置在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武鸣区新城路49号)。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后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印首页和本人页),近期蓝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南宁市武鸣区2024年“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资格审查、政审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面试
1.本次补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超过5人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人则增加面谈环节(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按1:3进行面试。
2.考试成绩计算
①面谈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②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作为进入体检人选依据,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时间与地点安排。面谈、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正式通知为准。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谈及面试,不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考官组人员组成。面谈小组由3人组成,面试小组由5人组成,由城区人社局指派本系统人员组成。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五)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领导小组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在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审核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合同
对拟聘用的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1年。
具体事宜可向南宁市武鸣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电话咨询:0771-6223717。
南宁市武鸣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