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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预防保健、康复治疗为一体的公立二级综合医院。新院区于2022年10月进入运营,医院坐落于通辽市科尔沁区滨河大街东段与新工一路交汇处,环境优美,绿荫环绕。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设置床位800张。全院设心内科、神经内科、显微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康复科等临床学科20余个,17间手术室。
医院二期医疗养老综合项目,建筑面积为167545.9㎡,规划床位1472张,项目投资概算12.3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医养中心、慢病医学中心、老年医学中心、康复医学中心、生命与健康医学中心、国医馆(中医特色专科)、实习生公寓。
为满足新院区医疗业务人才需求,加快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医疗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因需设岗,技能过硬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贤能优先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医师、行政职能科室各岗位人才共37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及语言表达能力;
(3)服从单位安排、无任何不良记录;
(4)报考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20日(不含)至2006年7月20日(含)期间出生的;研究生学历或者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7月20日(不含)以后出生。
(二)专业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吸毒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违法犯罪、缠访闹访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8)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6日(上午8:00-11:20,下午14:30-17:2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11楼人事科(滨河大街东段与新工一路交汇,龙庭国际B区北门对面)。
4、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报名表》,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并视为自动弃权;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2寸彩色照片3张。
5、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所有原件审核后当场归还,复印件留存备查,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按照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将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5、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通知;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专业技术知识等,由面试官对面试人员提问后综合打分(满分100分制),面试成绩分数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作为拟聘用人选,体检不合格、未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合同关系的,在与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五、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待遇主要依据《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六、关于招聘的所有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其他未尽事宜由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5-8411103。
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四人民医院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