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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区城乡统筹发展,着力夯实乡镇规划工作基础,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防科技工业强区、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游仙新篇章贡献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规划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
二、岗位名称、人数及主要职责
(一)岗位名称:乡村规划师。
(二)招聘人数:2名。
(三)主要职责:
1.负责向乡镇政府提出关于乡镇发展定位、整体布局、规划思路及实施措施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参与乡镇政府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决策研究,参与撰写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2.负责协助乡镇政府组织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实用性村规划,并对规划编制成果进行技术审查;协助区自然资源局片区所对派驻乡镇提供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技术服务。
3.对镇、村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建筑设计方案、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与指导,确保项目选址科学、建设合规。深入挖掘当地文化底蕴,塑造具有西蜀特色的乡村风貌。
4.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规划的立项方案论证并出具立项初审意见,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规划的验收等相关工作。
5.负责向乡镇政府提出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
6.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乡村规划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身体健康、善于沟通、工作严谨、公平公正,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专业政策、法律法规、热心乡村规划工作;具备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统筹城乡实践、投身乡村规划事业的强烈愿望和务实的创新精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城乡规划、建筑学、土地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417室(沈家坝街15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绵阳市游仙区乡村规划师报名登记表》2份;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近期二寸免冠近照2张;
(4)在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1份。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填报的所有信息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2.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相关信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报考资格,审查合格的将由工作人员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考试人员领取《考试通知书》。
五、考试
本次考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到30人将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先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初选15人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暂定于2024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等具体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公告,请应聘人员自行查看,不再电话通知。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加试(加试题目由在场主考官和专家评审现场拟定),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组织进行考察,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由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按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察。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游仙政务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由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确定是否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相关程序予以聘用。
(二)聘期原则上为3年(期间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违法乱纪或年度考核较差难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将提前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聘。
(三)待遇
乡村规划师待遇由两部分构成,个人综合年薪在9万人民币/年以内。其中,基本薪金6万元人民币(含五险一金、社会保险金的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工作相关产生的费用),是年度工作的基本报酬(购买社会保险的工资基数),按月足额发放,并按照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绩薪金3万元人民币,是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所得的报酬,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十、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未尽事宜,请与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王誉锞,联系电话:0816-2209030、18428881422;
(四)本公告由绵阳市游仙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