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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位费变消费刺客?深圳官方回应

发布时间:2024-02-28 22:34:33 发布用户: 15210273549

“广东茶位费”

是一个存在已久的话题

尽管茶位费已经收了很多年

但这事并不都是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前不久,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近期北方游客来南方旅游用餐反感南方部分商家不合理的茶位费收取制度,建议深圳带头取消收取餐厅茶位费。

针对上述网友提出的茶位费收取问题,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对网友的留言进行了回复——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餐饮单位收费检查。

 

茶位费,“行规”还是“陋习”?

茶位费的收取有一定的历史传统和合理性。“饮茶”,是广东饮食文化的特色之一,早在民国建立以前,就有了雏形。

当时,茶寮是普通劳苦大众饮茶和休息的场所,尽管环境简陋,但至少花一厘钱(72厘=1银毫)就能饮一盅茶,还可以在遮阳的凉棚下歇息,与同伴闲聊。此时的“茶位费”,其实就是茶水钱。

后来,茶寮升级成茶馆,一盅茶也升级成了“一盅两件”,除了可以喝茶,还能点几个诸如虾饺、叉烧包等之类的点心。不少人会约上亲朋好友,泡上一壶茶,点几个点心,一边吃喝,一边聊天,不知不觉就消磨了一个上午。

对广东人来说,饮茶绝不只是为了填饱肚子,更是一种慢生活的方式。饮茶不同于一般的餐饮,这种带有社交与休闲特性的用餐方式,显然会导致低翻台率。不少退休老人,只是点个茶水或者“一盅两件”就在茶楼坐一早上,收取适当的茶位费,也是为了保障商家的最低收入,属实情有可原。

因此,茶位费从最初的茶水钱,演变成一种对位置的收费,对商家的利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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