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临海市司法局下属临海市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临海市法律事务服务中心管理岗位1名,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临海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2.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综合及口头表达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勤恳敬业,吃苦耐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40周岁以下(1985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在现机关(单位)担任中层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80年3月29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且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含)。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4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临海市东方大道22号,市司法行政大楼603室(临海市司法局政治处),联系电话:0576-85156079。
(三)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报名提供材料
1.《临海市司法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
报名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临海市司法局政治处603室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选聘资格。
四、选聘程序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
(一)资格审查。
临海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选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取消选聘计划。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面试由高到低排名,按1:1确定考察对象。临海市司法局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视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交流。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司法局解释为准。
附件:
临海市司法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