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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藤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公告(18人)

发布时间:2024-10-26 22:16:25 发布用户: caizhu123

  藤县,是龙母故里、浔江之滨、中国长寿之乡,是全国农业综合开发百强县、中国陶瓷产业基地、广西“十四五”重点开发区。这里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是唐代广西第一名进士李尧臣、明代兵部尚书袁崇焕、太平天国时期“四王”和近代抗日名将石化龙将军故里的历史古城;这里山川秀美、气候宜人,是“一水中分、浔江环绕”的宜居之城;这里毗邻粤港澳、产业蓬勃,是“物产资源丰富、创新生态一流”的宜业之城;这里集聚力量,鼓满风帆,向千亿产业强县昂首迈进,将打造成集群效应强劲的“南国新陶都”的先锋之城;这里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用人导向旗帜鲜明,是有志于经世报国青年才俊的“逐梦之城”。

  为满足我县高中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优秀专业人才战略储备,现决定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18名。为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2024年度藤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公告如下。

  一、引进目的和原则

  (一)引进目的

  进一步优化高中学校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为高中学校储备急需紧缺学科教师,为教育教学提供师资保障,推动藤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引进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引进对象的基本条件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特别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符合《2024年度藤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详见附件1)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从教资格等要求。

  本次引进专业设置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引进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三、引进程序

  应聘者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后,确定引进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违纪违法受处分期间或者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与引进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本次引进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职称、从教资格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4年10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享受待遇

  按照《中共藤县委员会办公室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办发〔2021〕60号)执行,具体如下:

  如获得聘用的是以下类别人才:第一类是符合我县高中学校储备专业人才需求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类是市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小学名师、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并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含3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第三类是“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政治待遇

  1.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办理报批、备案手续,通过与有关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为我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可即予聘任,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暂不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的,由有关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管理。

  2.商调入我县高中学校工作,原已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不低于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若聘为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级别。不受岗位设置比例限制。

  (二)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主要从安家费、生活补贴、过渡性住房保障三方面进行保障。

  安家费:由安置补贴、购房补贴两部分组成,安置补贴于报到后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于其本人实名购买本县住房时一次性支付。签订在我县工作5年以上的协议,工作未满5年终止协议的,须按剩余年限退还安家费。

  生活补贴:在藤县工作5年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外,对引进的储备专业人才给予生活补贴。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实行动态管理,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每年负责对其考核,经考核认定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将不再享受补贴。

  过渡性住房保障:过渡性住房由用人单位协调解决,过渡性住房的租金、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其本人先行支付。在上岗后的第2年对储备对象发放过渡性住房补贴。

  生活待遇的落实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属于前述第一、二类人才的,可享受每人13万元人才补贴(安置补贴1.5万元,购房补贴7万元,过渡性住房补贴1.5万元,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500元。)

  2.属于前述第三类人才的,可享受每人8万元人才补贴(安置补贴1.2万元,购房补贴4万元,过渡性住房补贴1万元,5年内每月生活补贴300元。)

  (三)其他待遇 

  1.随迁配偶原来有工作单位的,经考察合格,符合商调条件的,参照相应的单位和职务安排工作。配偶同为储备对象的,按对应条件享受相关待遇。

  2.随迁子女的入托和入学,可在全县范围内优先择校就读,由县教育部门负责落实。

  3.引进对象来藤面试或签约,免费提供食宿,聘用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4.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5.试用期满前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但表现优秀的,经竞聘可聘用在管理岗位。

  五、工作安排

  所有引进人员均由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高中学校专业人才的需求统筹安排工作。

  六、报名、面试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8日前。

  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度藤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已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暂不需提供)、学习成绩单、工作成果材料、奖惩等相关材料的扫描版以“XXX(姓名)应聘藤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XX学科教师报名材料”命名文件夹打包压缩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txrsg1626@126.com(邮件名称写清楚:XXX(姓名)应聘藤县高中学校引进急需紧缺XX学科教师报名材料)。

  (二)面试时间、方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上课试讲+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教育教学能力、教师素养潜质等。上课试讲备课时间为60分钟,上课试讲时间为40分钟,上课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也为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上课试讲成绩未达60分或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上课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须达到满分值70%以上(含70%,即上课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要达70分及以上)方可按引进需求进入下一程序,上课试讲成绩或结构化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学科岗位招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地点:藤县县城,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经上课试讲、结构化面试,根据学科岗位引进人数,在上课试讲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从上课试讲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引进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引进急需紧缺学科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考核时要核实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引进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等因素造成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引进人员。严格执行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招聘岗位考核发现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应当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考核发现有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应当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八、体检

  (一)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学科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的规定,体检由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三)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课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https://wz.gxrc.com/)、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xian.gov.cn/)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招录栏、“藤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和县人社局人事人才信息栏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

  十、人员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进单位组织拟引进人员填写《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引进单位应与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前未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但表现优秀的,经竞聘可聘用在管理岗位)。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引进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材料按有关规定管理或销毁。

  未尽事宜,由藤县人社局、藤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藤县人社局事业股0774–7273697,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东1号,邮编:543300。

  藤县教育局人教股0774–7291626,地址:广西藤县藤州镇安泰六街139号,邮编:543300。

  附件:

  

  

  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藤 县 教 育 局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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