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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阜阳太和县引进县外在编在岗教师25人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08-15 18:23:24 发布用户: caizhu123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太和县教育系统教职工交流管理暂行办法》(太政办秘〔2022〕31号),今年我县拟引进第二批县外在编在岗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岗位
 
此次引进教师的学校为公办中小学校,引进教师为事业编制。此次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教师义务教育阶段25人。其中,曙光中心学校10人、民族中心学校3人、镜湖中心学校3人和新城中心学校9人。
 
二、引进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师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上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与报考学段相应的学历要求;
 
(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与报考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可申请初中、小学相应岗位,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可申请小学相应岗位。
 
(七)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引进:
 
1.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
 
2.报名地点:太和县教育局人事股(太和县镜湖东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南、富民家园小区西门北侧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0558-8662196,0558-8620882。
 
3.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材料;
 
(6)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本人简历;
 
(8)所在学校出具的教师现实表现材料(包含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品行、在岗情况等方面);
 
(9)由现任学校、工作地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编制部门盖章的《太和县2024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审批表》(见附件,一式四份)。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交复印件的同时需携带原件以供查阅,因特殊原因未能提供原件的,须书面承诺保证复印件真实有效,并在体检前提供原件,否则取消体检和引进资格。
 
另外,已参加我县第一批引进未入围的教师只需要提供由现任学校、工作地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编制部门盖章的《太和县2024年公开引进县外在编在岗教师审批表》(一式四份)。
 
(二)笔试
 
报名结束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引进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地点:太和县内指定三甲医院,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程序、项目、标准、纪律按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太和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工资情况、编制性质、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品行、在岗情况、获奖情况、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同时进行入职背景审查。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五)择校定岗
 
择校定岗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择定后不得更改。如分数相同,获得县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类评比(优质课、教师基本功大赛)奖项高的优先(以最高奖项为准);如仍不能确定,从教年限长者优先。
 
(六)公示
 
择校定岗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太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递补引进
 
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不能引进的;或拟引进人员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且引进学校需要递补的,按笔试成绩确定递补名单。
 
(八)办理引进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学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五年。对在一年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引进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一)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引进资格的;
 
(二)引进人员在考核、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三)引进、调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四)引进教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上岗的;
 
(五)属于本公告报考条件中不得报名情形的。
 
附件:
 
太和县教育局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太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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