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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00名(其中博士毕业生200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工业大学(He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市,始建于1956年,现为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签约共建高校。学校2020年入选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2021年入选河南省“双一流”创建高校,2022年入选教育部“高校学科领域优先发展”规划高校。
学校长期致力于粮食产后领域的基础理论及工程技术研究,构建了集储运、加工、装备、信息、管理等于一体的完整学科体系,拥有全国最完整的粮油食品学科群和实力雄厚的超硬材料学科群;是国内唯一一所紧密围绕粮食产后安全进行学科建设布局的高校。建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4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
建校至今,学校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明德、求是、拓新、笃行”的校训和“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扎根中原、立足行业、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办学定位,弘扬“崇尚科学、勇于探索、报国兴学、自强不息”的工大精神,不断巩固和强化在粮油食品、磨料磨具与超硬材料领域形成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实现了办学规模、层次、内涵和质量的提升,先后为国家输送了25万多名优秀毕业生,粮食行业半数以上的管理精英和技术骨干均出自我校,被誉为我国粮食行业的“黄埔军校”。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组织、人事、教务、纪检和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200名博士,详见附件《河南工业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发布在河南工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haut.edu.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发送到河南工业大学网站公布的招聘邮箱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长期开放,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等),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并上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前,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和审核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1-67756896(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7756128(学校纪委)
附件: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