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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市2025届公费医学毕业生选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5-04-12 18:15:23 发布用户: haoren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1〕9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青卫人字〔2022〕11号)等规定,现将青岛市2025届公费医学毕业生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范围

  按照《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接受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定向青岛市就业的2025届公费医学生,包含已签订补充协议报考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相同本科医学专业的公费医学生。

  二、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16点。

  2.报名邮箱:wsrczp@126.com

  报名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请下载并如实填写《青岛市公费医学毕业生选岗考试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费医学毕业生+姓名+电话”。届时将组织资格初审。对参加选岗考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参加选岗考试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及选岗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按照考生专业分为临床医学、中医、预防医学3个类别。笔试不指定专门教材。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举止仪表等。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时间:5月11日9:00-11:00

  面试时间:5月11日14:00

  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选岗

  本次考试青岛市提供定向岗位计划共计21个(详见附件1《2025年青岛市公费医学毕业生就业岗位汇总表》),考试结束后,按专业、学历分类,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选择定向就业岗位,每人只有一次选岗机会。公费医学毕业生不得选择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考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大学期间优秀毕业生等级、三好学生等级、高考成绩全省排名先后确定选岗先后顺序。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岗位的公费医学毕业生应服从统一调剂,不服从统一调剂的则视为违约,按照《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毕业生签署的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情形处理。

  四、考察体检

  选岗结束后,确定就业岗位的公费医学毕业生名单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并进入考察、体检阶段。按照“谁用人、谁考察”的原则,考察、体检工作由各区市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

  1.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定向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将公费医学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纳入考察内容。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公费医学毕业生负担,公费医学毕业生为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的,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五、公示聘用

  公费医学毕业生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各区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区市办理聘用手续。

  公费医学毕业生违约将根据有关程序将违约情况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

  六、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有关笔试、面试、选岗信息等在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sjkw.qingdao.gov.cn/)首页“公告公示”栏目予以公布。考察、体检、公示等其他信息在各区市政府官方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医学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公费医学毕业生签署的协议书、补充协议等规定处理。

  (五)联系方式

  即墨区卫生健康局电话:0532-88512828

  胶州市卫生健康局电话:0532-82289053

  平度市卫生健康局电话:0532-87362847

  莱西市卫生健康局电话:0532-58562989

  简章咨询电话:0532-82876209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电话:0532-85912521

  请在工作日9:30-11:30、14:00-16: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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