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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同意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的批复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根据《洱源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同意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的批复精神,同意洱源县宁湖第一小学开发招聘2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审核后符合条件者按符合条件多者优先、同条件报名朝前者优先的原则录用,若出现岗位空缺则进行补充聘用。
二、招聘人员范围
招聘对象为大理州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并持有效城镇失业登记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明文规定可以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和其他纳入我省就业困难人员范畴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用人单位为洱源县宁湖第一小学,拟招聘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工作地点为洱源县宁湖第一小学校内,负责校园保洁工作。
四、补贴标准
岗位补贴标准按当年度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即1690元∕月)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2、报名地点:洱源县宁湖第一小学综合楼二楼教务处
联系人:杨映红 联系电话:19187899885
3、报名须携带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册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无证但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可后期办理),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低保人员提供《低保领取证》原件、复印件。
(二)审核。有就业愿望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名,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自主招聘,经双方洽谈达成一致后,将《洱源县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及相关资料报县就业局审核。
(三)聘用。本单位对拟聘人员及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材料或照片交县就业局存档, 县就业局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一式三份),期限三年,实行一年一聘一签。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聘用人员均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并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要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对违反《洱源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协议。
七、其他事项
年内用人单位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招聘的指标内自行组织招聘,求职者也可联系用人单位报名。
八、监督
公益性岗位开发,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872-5127962
洱源县宁湖第一小学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