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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我院审判辅助力量,建设一支相对稳定、职业素养较高、充满生机活力的聘用制人员队伍,根据《黑龙江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鸡西市委书记办公会议纪要(2023年第5次)精神等有关规定,经密山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院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辅助人员4人,其中包括书记员2人,文员1人、辅警1人。具体详见《2024年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性质
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书记员、文员年龄为21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辅警年龄为21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精神类疾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密山市人民法院现场进行审核。未当场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条件及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6日。
报名地点:密山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同版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5.本人现场签字确认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一份;
6.报名材料自行装入白色塑料透明档案袋。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2024年密山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信息,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一)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低于60分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职位技能测试。
(1)打字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职位的考生需参加打字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打字技能测试人员,试题为语音试题,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只打语音中的汉字,不打标点符号;考试时长5分钟,每名考生只能测试两次,取最高成绩;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体能测试。报考辅警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调整2024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项目用时小于等于13.1秒为合格;1000米跑用时小于等于4分25秒为合格;纵跳摸高高度大于等于265厘米为合格),三项测试全部达标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笔试和打字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密山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六、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密山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密山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密山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鸡西市中院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八、录用的递补
对笔试、打字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密山法院将在一年内保留成绩,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录。补录环节将根据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补录人选,按此方案进行体检及考察。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笔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资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资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2.考生在报名时应当认真填写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在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密山市人民法院
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