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促进龙州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经龙州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6名,现将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
(二)全国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生(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部分特别急需紧缺的岗位,适当放宽要求;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1983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特别紧缺的高层次人才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允许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龙州县行政区域内已在编在岗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曾通过龙州县历年人才引进面试面谈后,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任一环节自行放弃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职(岗)位
2024年第二批招聘的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重点面向我县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急需紧缺的人才共6名,具体的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龙州县2024年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线下招聘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8月2日。考生按照要求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好后以附件形式(压缩包)发送至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邮箱lz8830000@126.com,(压缩包文件名格式:应聘单位全称+岗位+姓名,例如:“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张三”并以此文件名为邮件主题),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资格审查:龙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者,面试前还需带相关材料原件交由龙州县委人才办进行复核,复审通过方可进入面试。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2024年龙州县第二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招聘报名审核表》(附件2),原格式不能更改。
2.网上报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原件(扫描件要求为PDF格式);招聘现场报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复核需要提供各类证件原件。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接收。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面谈面试。由龙州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组成员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谈(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要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测试),并根据其综合表现择优聘用。
(四)考核。采用商调档案进行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聘人才的思想品德、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五)体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由龙州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工作组成员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审批。拟聘人员为编外聘用的,其档案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同类人才同等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落实有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根据中共龙州县委员会龙州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龙州县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龙发〔2022〕5号)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请保持通讯畅通,由于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工作,视作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任何阶段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直接取消引进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此次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所有应聘人员应聘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龙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州县委人才办:0771-8813989、龙州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71-8830013。